行政同仁注意:校內網頁及電子公布欄請避免為業者置入性商業廣告與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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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同仁注意:校內網頁及電子公布欄請避免為業者置入性商業廣告與行銷

轉知新北巿教育局公告

校內網頁及電子公布欄請避免為業者置入性商業廣告與行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45285號函辦理。
二、因近期有民眾反映學校網頁及電子公布欄刊登涉及營利組織進入校園進行營利與置入性行銷行為之訊息,甚而衍生消費爭議。
三、如欲刊登民間單位所辦理之各項活動於校內網頁及電子布告欄,學校應有相關審核機制,審慎查明是否為非營利單位,避免日後衍生相關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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