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處-家庭教育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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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處-家庭教育專區
一、 行政組織與運作之(一)成立執行小組,定期召開會議。(111學年)
一、 行政組織與運作之(二)擬定整合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111學年)
一、 行政組織與運作之(三)家庭教育活動(含祖父母節)納入學校行事曆。(111學年)
二、 實施家庭教育課程(一)每學年將家庭教育課程教材及活動納入學校課程計畫4小時以上。(111學年)
二、 實施家庭教育課程(二)自編家庭教育課程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111學年度)
二、 實施家庭教育課程(三)派員參加家庭教育研習培訓及回校推廣情形。(111學年)
二、 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四)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 4小時以上 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111學年度)
三、 辦理家庭教育活動(一)辦理家庭教育親職、子職、倫理(代間)議題相關活動.(111學年)
三、 辦理家庭教育活動(二)辦理家庭教育性別,婚姻,多元文化,資源管理議題相關活動.(111學年)
三、 辦理家庭教育活動(三)辦理家庭教育失親,情緒及人口議題相關活動.(111學年)
三、 辦理家庭教育活動(四)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含網路與性平議題)(111學年)
四、建置專區網頁與行銷(一)於校網首頁建置家庭教育專區網頁,並依四大指標14項檢核項目呈現成果.(111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