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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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要點」

一、依據111年1月17日新北府消預字第1110104377號令。
二、倘貴單位未來辦理預估參加人數達500人、持續2小時以上,且活動性質符合「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要點」規範之活動,請於活動前15日(500人以上未達1,000人)、30日(1,000人以上)訂定活動安全工作計畫,並函文相關權責機關(衛生局、交通局、消防局、工務局、警察局、社會局及環保局)審查,以符程序之完備。
三、詳見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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