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鳳鳴國中聯絡簿抽查辦法(111-04-25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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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鳳鳴國中聯絡簿抽查辦法(111-04-25初訂)

110學年度第2學期 聯絡簿抽查注意事項
一、抽查時間:
九年級:5月3日(星期二)
八年級:5月4日(星期三)
七年級:5月5日(星期四)

二、全校補抽查時間:5月10日(星期二)

三、抽查範圍:開學日至111年4月28日(星期四)

四、班長工作說明:
(一) 抽查日當天在第一節上課前(8:15)將聯絡簿翻至4/28(四)依座號次序疊好,連同「抽查紀錄表」一起交至學務處。
(二) 抽查日當天請在中午以後(最晚在第六節下課打掃時間)至學務處領回。
(三) 抽查結束後,請將「抽查紀錄表」交給導師,並於補抽查時連同補抽查的聯絡簿交至學務處。

五、抽查重點(詳細說明請參閱公告之「如何寫『好』聯絡簿」簡報)
(一) 除國定假日外,所有家長及導師簽名欄都必須簽名。
(二) 颱風假、校外教學、事假、病假、喪假、公假,請在聯絡簿上註明(生活札記是否書寫各班自行規定),並請家長、導師簽名。
(三) 段考、模擬考、事、病、喪假應書寫考試名稱、假別,確定家長知悉考試期程及學生請假狀況;生活札記書寫由各班自行規定,若當日不用書寫,請書寫:「無」或「清楚註記原因」。
(四) 回家作業欄如果沒有要書寫的項目,應該書寫:「無」,以確定不是漏寫或漏抄。
(五) 導師在聯絡簿上如有需要罰寫或打問號的地方,請學生務必更正或補寫,否則將視同未完成。
(六) 「緊急防災卡學習單」務必黏貼在聯絡簿家庭防災卡頁面。

導師請務必在5/10(二)補抽查日以前完成「抽查未過的補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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